民法典视角下的房地产中介销售风险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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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念过去,不惧未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防控能力,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和履行能力提升。由江苏彭隆(琼海)刘怀律师担任主讲,于年3月31日下午15:00由琼海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组织的《民法典》视角下的房地产中介销售风险及防范培训会准时开讲。本次培训会由琼海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主办,由天合源、椰韵、中悦、世华、其屋网等近20家企业报名参加,并从中优选30位在岗从业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提升。
首先,刘怀老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诞生和合同编中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问题,深入分析了买卖合同和几类业务中常见合同的风险点及防范方式,讲解了《民法典》中其他与企业、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私权保护措施。
为提高各企业对合同管理意识,刘怀老师通过多个实际案例分析合同的常见问题,围绕合同编的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等内容展开分析,使各企业代表对合同编常见问题更好理解及运用。
刘怀老师针对新房销售讲解分析了五个点:1、开发商与渠道2、渠道与客户(中介公司对于自己提供的服务,要及时保存证据)3、发票送达(甲方在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税务要求的,甲方有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4、结算佣金材料移交确认5、身份的确认(开发商人员流动较大且结佣时间较长,为了确保后续权益实现。建议在前期通过手机号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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