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黑老大rdquo王绍鼎

11月1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绍鼎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据悉,该案是琼海市第一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案人数较多,引发了社会的广泛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王绍鼎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该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等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绍鼎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不仅应当对上述其直接实施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海南一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后果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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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8项罪名非法获利逾万元琼海王绍鼎涉黑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

记者:庄晓珊通讯员:马润娇

小编: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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