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医院招聘编外卫生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卫健委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编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编外),主要从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及其他公卫管理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执业护士或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身体条件健康,无传染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人员性质及薪资待遇
派遣至嘉积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编外人员,月平均工资元(含单位、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4—10月份高温补贴元/月和其他的福利待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年3月17日至年3月25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跃华路院区门诊医技楼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要求:请填写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包含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三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2、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笔试结束后,由医院公开招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2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含3分钟思考时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须加试,加试笔试。
六、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领导小组审定。
八、办理聘用手续
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应聘人员安排及管理
医院派遣至嘉积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由嘉积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嘉积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安排及管理。不服从安排及管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开考比例问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能参加笔试。
2、年龄确认问题。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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