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中学附属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根据《年琼海市嘉积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琼海中学附属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按照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辖区招收本校辖区内适龄儿童,计划招生15个班,招生人数人。

年琼海市嘉积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海南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17号)和《年琼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海教基〔〕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以监护人现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二)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的年龄为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适龄儿童只能在现居住辖区学校申请学位,不得跨区域申请学位或同时向两所学校申请学位。

(四)新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辖区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嘉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

1.监护人在嘉积城区有房并入住的,以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并提供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属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监护人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两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租房居住未满两年的,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情况以及租房入住时间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3.与监护人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2项执行。

(二)本市非嘉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

1.监护人在嘉积城区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建(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并提供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监护人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两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果划片对口学校新生班额过大,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以及租房入住时间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三)非琼海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1.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嘉积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监护人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教育局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监护人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监护人在嘉积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一户一生),连续居住满两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教育局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不符合(一)(二)(三)条规定条件的,选择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地就读。

(五)教育优抚对象子女就读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子女持相关材料到教育局普教股申请学位。

(六)实验小学大坡校区原实验小学片区(年片区)适龄儿童就读

实验小学大坡校区原实验小学片区(年片区)内符合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选择在实验小学总校区申请学位或选择在实验小学大坡校区申请学位。

三、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一)嘉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监护人不动产证(房产证、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证件)、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户有效证明或市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廉租房、公租房合同等)。

(二)本市非嘉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监护人不动产证(房产证、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廉租房、公租房合同等);

4.监护人在嘉积城区工作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基本养老连续缴纳时间从年8月向前推算)或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三)非琼海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线上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嘉积城区的居住证;

4.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

5.监护人在嘉积城区工作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基本养老连续缴纳时间从年8月向前推算)或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

3.适龄儿童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具有嘉积城区户籍的非本市籍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5.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证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本市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五)教育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提供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如认定证书、聘用文件、聘用证书等)、适龄儿童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居住地证明等。

四、申请学位的方式

从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嘉积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申请学位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方式。符合辖区居住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在线上申请学位,线下申请学位主要对象是各类教育优抚人员子女,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以及线上申请无法解决的遗留问题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方式详见《年琼海市智慧招生服务平台申请操作指南》。线上申请学位需按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图片。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纪检部门或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五、申请学位及报名招生时间

(一)线上申请学位

7月7日至7月17日

(二)线上审核

7月18日至7月28日

(三)线下受理

8月16日至8月17日,各类教育优抚人员子女线下申请学位窗口设立在市教育局普教股。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以及线上申请无法解决的遗留问题儿童申请学位窗口设立在琼海中学附属小学养圣楼。

(四)调查核实

8月18日至8月23日,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线上、线下申请学位信息入户调查,核实后将符合接收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造册(含纸质版和Excel文档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普教股。市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符合接收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进行复核,并根据各校学位空缺情况和新生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顺利入学。

(五)新生名单公示

8月24日至8月26日,学校在校园公告栏或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新生名单。

(六)发放入学通知

8月27日至8月28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七)新生办理入学

8月29至8月30日

年琼海市中小学学位申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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