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琼海文昌万宁等市县扎实推
点击上方“平安琼海”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琼海、文昌、万宁、陵水政法各部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职能职责,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其中文昌法院法官跨越千里寻找失联多年的申请执行人,琼海法院法官多次主动上门化解邻里多年矛盾纠纷,万宁检察机关聚集民生领域安全隐患及时提起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四个市县政法单位累计为群众办实事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项。特别是针对一些群众关心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举报问题,琼海、文昌、万宁、陵水各级政法单位密切 执行法官跨越千里寻人
14年前案款赔付孤寡老人
“我这个案子已经十几年,我差不多忘记了,没想到文昌法院的法官还惦记,太感谢你们了!”4月16日,当一笔14年前的执行案款15.62万元拨付至申请执行人熊某的指定账户时,熊某格外激动。
原来,年被告人柯某、刘某故意杀害熊某的女儿郑某,柯某被广东省湛江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判处柯某、刘某应分别向熊某赔偿24万余元、6万余元,共计30万余元。因被执行人刘某户籍在文昌市辖区,湛江市中院将该案委托文昌法院执行。
据文昌法院执行局局长罗华伦介绍,文昌法院于年9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但因二人当时正在服刑,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履行能力,且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文昌法院遂依法裁定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此后,柯某的父亲柯某某陆续将执行案款12.52万元缴付到文昌法院的执行账户,因湛江市中院委托执行时没有标注申请执行人熊某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导致案款迟迟不能发放,躺在法院执行账户已达4年。
年2月初,在清理案款时罗华伦发现该笔长期未付案款后,下决心一定要想方设法找到受害人熊某。期间,罗华伦多次联系湛江中院,请求提供熊某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得知该院刑事案卷中所记载的熊某原联系方式已不再使用,又尝试向熊某户口簿登记住址地湖南省湘潭市某村邮寄信件,也因熊某不在该地而被退回。
在尝试各种方法无果之下,罗华伦决定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发起事项委托,请求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执行局派员到熊某的户籍住址查找访问熊某的现住址、去向、联系方式,并给当地法院写了一封信说明情况。让罗华伦意外的是当地法院很快就回复答应帮忙找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辗转多次现场走访终于找到熊某,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向其通报了案件的执行情况。现场熊某异常激动,表示不敢相信法院还时刻 与此同时,文昌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本案,责令督促柯某、刘某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柯某的父亲柯某某再次主动将赔偿款3万元存入法院执行账户。刘某经法庭教育后也主动给付部分款项元至执行账户。在收到熊某邮寄的领款手续后,罗华伦第一时间将已经执行到位的案款15.62万元一次性拨付给了熊某。
今年4月初,熊某打电话到文昌法院执行局连连称谢,表示这笔款项的发放给她这个孤寡老人带来衣食保障的晚年。至此,一起14年后重启的执行旧案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只要有一点希望,执行就不会放弃。”谈到该案成功执行,罗华伦表示:“兑现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权利,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使命,虽然时间上跨越了十多年、空间上相隔了千余里,但是时间和空间还是无法割裂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我们将尽心用情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小事。”
琼海
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化解邻里多年纠纷
琼海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近日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中,该院法官以促进邻里和睦、互助团结为出发点,从双方矛盾焦点入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经过多次上门调解,圆满化解该起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
年,陈某通过房产受让与林某成了邻居。因房屋老旧,同时为方便自家租客摩托车出入,陈某在与林某房屋之间的公共通道间筑建水泥地面,林某认为陈某筑建水泥地面的行为对其排水构成妨害,年3月15日,林某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自行清理堆填在排污管道上方的土方。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拒不清理土方,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年1月,林某与家人用铁锤将陈某所建筑的水泥地面、围墙砸烂,导致陈某及租客出行受阻。
年3月2日,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庭审过程中,双方矛盾激烈,承办法官见此情景,深知双方积怨颇深,调解难度巨大。
庭后,承办法官到现场查看,希望寻求其他替代解决方案。仔细查看现场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家门前就是市政排污管网,家庭生活用水应该可以导入市政排污管。为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和费用,承办法官立即到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并联市政排污管道不收费,但要自行承担施工费用。
虽然明知双方积怨较深不易调解,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积极与原、被告沟通。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林某,安抚情绪、聊家常,表明生气不能解决问题,考虑怎么解决问题才是正道,并试探征询其意见,是否同意将排污管道并入市政排污管。林某表示同意,但提出要由陈某承担费用。
承办法官又联系陈某,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调解解决矛盾,冤冤相“告”何时了?陈某再三考虑后最终同意承担相关费用。
看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再次上门推进调解工作,并询问林某还有何意见,林某感受到了真诚,说出了自己的心头结。原来,陈某在拆除老房屋过程中,给林某家的房屋墙壁造成一定影响,致使墙砖脱落、墙壁裂痕,而陈某对此不闻不问,林某认为陈某欺人太甚,心中十分不爽,并希望陈某对此进行补偿。
明白林某的心结后,承办法官反复与陈某进行沟通,终于促成陈某答应承担相关费用。承办法官第三次来到现场,对如何处置做了具体划分及施工安排。原、被告对此十分满意,愉快地接受了调解,并当场支付费用。
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琼海法院通过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形式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琼海法院共计为民办实事41件。
万宁
聚焦民生领域安全隐患公益诉讼立案量大幅提升
万宁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在市区走访过程中发现,一些售卖的童装存在颈部有绳带、校园周边商店售卖“三无”玩具产品等安全隐患,随即进行立案审查。通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及召开磋商会的方式,督促主管部门以及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在全市开展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70余家售卖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商家进行检查,共监督抽查样品12批次。
此外,辖区内某全国连锁品牌商户安装网络摄像头涉嫌非法收集人脸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万宁市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通过磋商会形式,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万宁市开展人脸识别摄像头专项检查。
据了解,万宁市检察院聚焦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成效显著。立案审查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涵盖了环境资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领域和国有土地出让权领域,实现“四大领域”全覆盖,涉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深挖典型案例为全省提供经验。办理督促追缴“新网工程”补贴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得到省检察院的认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万宁市检察院坚持“三个聚焦”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同比大幅度增长。共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同比增长69.2%,办案数量为近三年同期最高。其中环境资源领域12件,食药领域2件,国有财产领域1件、国有土地出让权领域1件,等外领域6件(未成年人保护4件、消费者权益保护2件),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肖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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