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26日,海南建省大事记

年(光绪十年),中法战争爆发,广西、福建、台湾等地战事不断。当时的两广总督张树声(年5月22日因病离任)推荐海南地方名儒潘存(今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港头村人)为雷(州)琼(州)团练,战后论功赐以四品官衔。琼州西北与越南近邻,东北与闽海相接,孤悬海外,为战略要地,是两广屏障。潘存从时局出发向清廷提议“琼州改建行省”,并亲自撰拟《琼崖建省理由与方案》,并呈报继任两广总督张之洞,此为海南建省的先声。后因张之洞离任而搁浅。

年年初,废除清政府设立的琼崖道、琼州府的建置。撤销崖州直隶州,将清政府设立崖州直隶州前的崖州行政区域改设为崖县,不再管辖原崖州直隶州管辖的万县、昌化县、陵水县、感恩县4个县。撤销儋州,区域改设为儋县。各县县知事改为民政长,并兼任检察所检察。在琼崖设立琼崖安抚使和民政总长,管辖琼山县、文昌县、定安县、会同县、乐会县、澄迈县、临高县、儋县、万县、陵水县、崖县、昌化县、感恩县13个县。

年9月,琼籍国会议员陈发檀在北京向孙中山建议琼崖改设行省。由孙中山等30余人签署的《琼崖改省理由书》发给国会议员。

年1月21日,海南特别行政区正式设立,直隶国民政府行政院。领域包括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等群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海域。任命张发奎为首任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兼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但未赴任。

年2月9日,国民党政府任命李汉魂为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兼海南省建省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亦不肯就任。

年3月3日,行政院在穗(指广州)举行第45次例会,任命陈济棠为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兼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不久又任命陈济棠兼任海南省特别行政区警备总司令。

年6月6日,公布《海南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

年5月1日,海南岛全境解放。同日,海南军政委员会正式成立。

年4月22日,经政务院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正式成立,驻海口市。

年3月26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依照宪法有关规定,将“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改称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是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的派出代表和督导机关。

年4月5日,经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

年1月1日,广东省五届人代会二次会议决定,撤销海南行政区革委会,成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年10月9日,国务院批准海口、三亚港对外开放。

年2月24日,邓小平邀集胡耀邦、赵紫阳、万里、杨尚昆、姚依林、胡启立和宋平等中央负责同志座谈特区等问题。邓小平指出:“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

年4月29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企业家哈默时说:“我们决定开发海南岛。利用天然气还可带动其他行业。这里铁矿丰富,可以发展钢铁工业。”

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三亚市建置的请示》,同意撤销崖县,设立三亚市(县级),以原崖县的行政区域为三亚市的行政区域。同日,海南岛开发建设总公司成立。

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决定设立海南行政区,统一管辖海口市、琼山县、琼海县、文昌县、万宁县、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儋县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及其所属的三亚市、东方县、乐东县、琼中县、保亭县、陵水县、白沙县、昌江县,以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海南行政区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政区人民政府设主席、副主席,由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归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10月1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建安在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办公大楼前庭召开大会,宣布广东省政府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大会后举行“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挂牌仪式,并开始启用“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印章。

年8月21日,国家计委受国务院办公厅的委托发出通知,同意海南行政区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赋予海南行政区以相当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通知指出:海南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除财政外)从年年度计划起,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下达各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时,均应将海南行政区的计划指标单独列出,单列形式以在广东省的名下列出,同时下达到海南行政区。国家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召开的省、区、直辖市参加的计划会议和其他业务会议,应同时邀请海南行政区参加;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件,也应发给海南行政区。

年6月12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说:“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特区,这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海南岛和台湾的面积差不多,那里有许多资源,有富铁矿,有石油天然气,还有橡胶和别的热带亚热带作物。海南岛好好发展起来,是很了不起的。”

年8月24日,国务院向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海南建省议案。议案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所辖区域从广东省划出,单独建立海南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之前,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9月2日,出席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的委员一致赞成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提议,表示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并同意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

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海南省及其筹建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一)海南建省后,其地方行政体制的设置,要从海南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改革的要求。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作为省县之间的中间层,应予撤销,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成立民族自治县或民族乡,三亚市升级为地级市。建立省直接领导市县的地方行政体制。

(二)为有利于海南的统一开发建设,中央和广东省在海南的企业、事业单位原则上应下放给海南省。这些单位下放后,中央和广东省在投资、补贴、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应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海南建省后,有关财政基数的划分问题,应按照兼顾广东和海南的利益、基本不增加中央财政负担的原则办理。

(四)海南建省后,各级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要符合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要坚持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机构要小,要多搞经济实体。机构的设置,要突破其他省、自治区现在的机构模式,也要比现在经济特区的机构更精干、有效一些,使海南省成为全国省一级机构全面改革的试点单位。

(五)海南的开发建设,必须立足于海南的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同时大力引进外资,特别要注意引进港澳的资金,逐步建立起具有海南特色的外向型经济结构。国务院将给海南省以更多的自主权和更为优惠的政策,使海南省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六)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组由许士杰、梁湘、姚文绪、孟庆平、王越丰(黎族)组成,许士杰任组长,梁湘任副组长。在筹备建省期间,海南行政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在筹备组领导下进行。

年11月23日,《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筹备建省并将建成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的消息公布后,国内各省市、中央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各大公司、集团、经济实体纷纷派出代表团、考察组,前来考察和洽谈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等事宜。这些经济代表团考察和洽谈的合作项目有能源、交通、动力、旅游、房地产、电子、机械、建筑材料、种养及加工等各个方面。

年12月18~19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在通什召开。建省筹备组在会上宣布了《国务院关于海南建省筹备组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设立民族自治县和三亚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经国务院同意:(一)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原自治州所辖市县继续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优惠政策。(二)设立保亭、琼中两个黎族苗族自治县。(三)设立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五个黎族自治县,县以下苗族聚居区可设苗族乡。(四)将三亚市升格为地级市。

为了保证撤销自治州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通什地区的社会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筹备组作出四项决定:(一)年12月31日起,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其中已决定保留或迁、并的企、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继续运转;已决定撤销的党政机关等单位,停止行使职权,等待分配工作的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必要的经费开支,按有关具体规定办理。(二)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驻通什办事处,在12月31日自治州撤销后,认真做好交接和善后工作。(三)撤销自治州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应由海南各对口部门继续负责到底。(四)原州直机关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纪守法,争做维护安定团结,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31日,自治州七届人大随着自治州的撤销也终止其职能。

年12月24日~27日,民政部副部长邹恩同率领的国务院工作组来琼,协同广东省和海南建省筹备组划定海南省省界。12月27日,达成《确定广东省、海南(省)行政区域界线协议》,并由广东省副省长凌伯棠和海南建省筹备组成员、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孟庆平分别在协议上签字。海南建省筹备组根据这次划定的省界,绘制出海南地图,并上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决定:

(一)批准设立海南省,撤销海南行政区。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

(二)海南省管辖海口市、三亚市、通什市、琼山县、琼海县、文昌县、万宁县、屯昌县、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儋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黎族自治县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决定:

(一)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

(二)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年4月26日11时40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海南省宣告成立,并由此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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