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的网约车,何时告别ldquo黑
如今,许多人已经习惯了“滴滴”一下,马上出发,网约车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选择。近年来,海南省网约车行业发展逐渐规范,海口、三亚等地出台管理细则,对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市县的网约车业务至今还未落地,驾驶员想从事网约车服务,还要多久呢?
尴尬的网约车司机
近日,东方市听众徐先生向海南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反映,他通过滴滴平台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今年4月份在东方市区内跑滴滴时,因未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被交通执法部门罚款一万元。徐先生说自己很想合法运营,但不知道去哪办理相关证件。
4月24日,艾阳连线了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的赵主任,他称没有网约车运营平台在东方市获得经营许可,也无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资质手续,目前我省只有海口、三亚、儋州开设了办理点。
徐先生被罚款一万元,有依据吗?根据《海南省城市客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由于东方市没有具备经营许可的平台,徐先生的经营活动自然属于违法行为。
在海口办了证,到东方经营,会不会存在超出经营范围被罚款呢?记者采访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明确回应:如果在注册地之外运营,路线的其中一端是在注册地,不属于超出经营范围。比如在海口注册准入的,从海口接单去到东方,不属于超出经营范围,但如果长期在异地经营,便属于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
迟滞的管理细则
徐先生感到不平的是,自己想合法经营而不得。年7月28日,交通部联合工信部等七个部委共同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提到“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性事务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决定。
听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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